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304

304.属天的平安防

304.属天的平安防止恶与假从地狱升腾上来攻击我们,它在很多方面好比属世的平安。例如,战争后的平安,这时每个人的生活得到保护,免受敌人侵害,安全地住在他的城镇、房子、庄园和花园中;如先知以属世的方式论及属天的平安时所说的:
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无人惊吓。(弥迦书4:4;以赛亚书65:21,22,23)
它还好比作艰苦工作后的精神放松和休息;或好比作母亲分娩后的慰藉,此时其母爱会带来它的快乐。又好比风暴、乌云和雷电后的好天气;好比严冬结束后的春天,此时田野中的新作物茁壮成长,花园、草地和森林中百花盛开,植物茂盛;同样好比那些在海上经历风暴和危险后抵达港口、踏上所渴望的陆地之人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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