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新天堂与新教会的具体信仰如下:
耶和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与神同在之神而降世,并取了人的形式,以便将天堂、地狱和教会的一切都归入秩序。因为那时,地狱的力量胜过了天堂的力量,地上恶的力量胜过了善的力量,因此一场灭顶之灾的威胁即将来临。耶和华神藉着祂的人身,就是神圣真理,消除了这个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祂随即以其人性将神圣真理与神圣良善,或神圣智慧与神圣之爱结合起来,因而以其荣耀的人性并连同它一起回到自永恒就是祂的神性中。所有这一切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含义: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同一福音书:
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上述经文表明,若没有主的降世,没有人能得救。今天的情形也差不多。若非主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再次降世,如今无人得救。
在人这一方,信的具体细节是:
①神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②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③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
④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并来自神。
⑤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出这些行为,但必须相信它们出自在他里面并通过他作工的主。
①②涉及信,③④涉及仁,⑤涉及仁与信的结合,因而涉及主与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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