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202

202.我得知,大洪

202.我得知,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之人具有属天的品性,他们能凭借对应与天上的天使交谈。他们的智慧已达到这样的高度:他们不仅以属世的方式思想他们在地上所见到的任何事物,同时还以属灵的方式思想它,从而与天上的天使联结。我还得知,创世记(5:21-24)中提到的以诺和他的同僚通过聆听他们的谈话而搜集这些对应的知识,并将这门学问传给后代。结果,在亚细亚很多国家,尤其在迦南、埃及、亚述、迦勒底、叙利亚、阿拉伯、推罗、西顿和尼尼微等地,对应学不仅为人所知,还受到高度推崇。它从那里传到希腊,但在希腊却演变成了神话,这从古希腊著作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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