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八)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
SS76.教会来自圣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1—4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50—61节);与主的结合经由圣言而来(62—69节)。然而,可能产生质疑的是,对圣言的理解是否构成教会,因为有些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属于教会,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阅读它,或从讲道人那里听见它,对它的字义有所了解。但他们不知道圣言中这句或那句话当如何理解,其中一些人甚至不怎么重视。因此,有必要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在教会里的人当中如何,教会本身就如何,或说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里的人当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对这一点的证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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