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4

314.⒅这是因为既

314.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作为一个因素引证这一点有助于证实前一个命题。人们都知道既有连续秩序,又有同步秩序,却不知道同步秩序源自并取决于连续秩序。然而,以一种能够被领悟的方式来展现连续阶段如何塌陷为同步阶段,以及它们在那里所形成秩序的性质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学者们还没有一个可用来阐明这个问题的概念。由于对这个奥秘的基本概念无法用几句话说清楚,而长篇大论只会使人们的心思偏离对婚姻之爱更清晰的认识,所以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节)一书简要摘录以下内容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这些内容便涉及这两种秩序,即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以及前者向后者的流注:

天堂和尘世都有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在连续秩序中,事物从最高层到最低层一个跟在另一个后面;但在同步秩序中,事物从最内层到最表层一个挨着另一个。连续秩序就像一个自顶部到底部的阶形柱;而同步秩序就像一个自中心到周边的连贯结构。在最后或最终阶段,连续秩序按以下方式变成同步秩序:连续秩序的最高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内层事物,连续秩序的最低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表层事物。这好比阶形柱通过下沉在一个水平面上变成一个连贯体。同步秩序以这种方式从连续事物得以形成,这适用于灵界的每一个细节,也适用于尘世的每一个细节。读者也可参看该书65节和《圣爱与圣智》(205-229节)一书有关该主题的详细论述。

通向婚姻的连续秩序和婚姻中的同步秩序差不多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后者源自并取决于前者。凡知道连续事物如何流入同步事物的人,都明白为何天使能在一个人的手上看到他脑子里的一切思维和意图;也明白为何妻子只要把手放在丈夫胸膛上就能察觉他们的情感,这一事实在记事中提到过几次。原因在于,手是人的最末层,或终端部位,人在脑子里深思熟虑并得出结论的东西都直达他的双手,并在那里变得同步。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会说“写在手上”(以赛亚书49:16)。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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