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作为一个因素引证这一点有助于证实前一个命题。人们都知道既有连续秩序,又有同步秩序,却不知道同步秩序源自并取决于连续秩序。然而,以一种能够被领悟的方式来展现连续阶段如何塌陷为同步阶段,以及它们在那里所形成秩序的性质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学者们还没有一个可用来阐明这个问题的概念。由于对这个奥秘的基本概念无法用几句话说清楚,而长篇大论只会使人们的心思偏离对婚姻之爱更清晰的认识,所以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节)一书简要摘录以下内容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这些内容便涉及这两种秩序,即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以及前者向后者的流注:
天堂和尘世都有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在连续秩序中,事物从最高层到最低层一个跟在另一个后面;但在同步秩序中,事物从最内层到最表层一个挨着另一个。连续秩序就像一个自顶部到底部的阶形柱;而同步秩序就像一个自中心到周边的连贯结构。在最后或最终阶段,连续秩序按以下方式变成同步秩序:连续秩序的最高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内层事物,连续秩序的最低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表层事物。这好比阶形柱通过下沉在一个水平面上变成一个连贯体。同步秩序以这种方式从连续事物得以形成,这适用于灵界的每一个细节,也适用于尘世的每一个细节。读者也可参看该书65节和《圣爱与圣智》(205-229节)一书有关该主题的详细论述。
通向婚姻的连续秩序和婚姻中的同步秩序差不多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后者源自并取决于前者。凡知道连续事物如何流入同步事物的人,都明白为何天使能在一个人的手上看到他脑子里的一切思维和意图;也明白为何妻子只要把手放在丈夫胸膛上就能察觉他们的情感,这一事实在记事中提到过几次。原因在于,手是人的最末层,或终端部位,人在脑子里深思熟虑并得出结论的东西都直达他的双手,并在那里变得同步。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会说“写在手上”(以赛亚书49:16)。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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