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3

313.⒄夫妻双方的

313.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最后或最终状态所具有的性质和形成并产生它的连续阶段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一个学术界必须承认的准则,因为它是正确的。事实上,该准则揭示了何为流注及其运作。流注是指先于和构成随后事物,并通过连续的随后事物构成最后或最终事物的一切;如,对人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智慧的一切;对政治家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谨慎的一切;对神学家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学问的一切;同样是自人的幼年起先于并构成一个人的一切;以及按适当秩序从一粒种子和一株幼苗发展并构成一棵树的一切;并后来从一朵花发展并构成其果实的一切。在新郎和新娘当中在先和发展,并构成其婚姻的一切也是一样的道理。这就是流注的意思。

在人的心智中,一切在先阶段形成各个系列,这些系列联在一起,一个挨着一个,或一个接着一个,从而一起构成最后阶段。这一点在世上至今不为人知,但由于它是从天上所揭示的真理,所以我在此将它提出来。以这种方式我们能揭示流注如何运作,还能揭示最后阶段的性质,刚才所说的系列阶段就是在这最后阶段中得以形成并共存的。由此可见,夫妻各自的心智状态按连续秩序发展,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婚后,他们完全不知道通过在先阶段被植入并存在于他们灵的连续阶段。然而,正是这些阶段塑造了他们的婚姻之爱,形成了他们的心智状态,而他们的心智状态则决定了他们对待彼此的行为。

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它们得以形成所在的状态和秩序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属灵人按正当秩序发展,而属世人则不然。因为属灵人仰望主,主提供并引导秩序。而属世人仰望自己,因此按颠倒的秩序发展。故他们的婚姻状态内在充满不贞洁;而每一个不贞洁的行为都会造成冷淡,每一种冷淡都是他们亲密生活的一个障碍,这会堵住婚姻的通道,使它的源头干涸。


真实的基督教 #606

606.综上所述,可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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