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最后或最终状态所具有的性质和形成并产生它的连续阶段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一个学术界必须承认的准则,因为它是正确的。事实上,该准则揭示了何为流注及其运作。流注是指先于和构成随后事物,并通过连续的随后事物构成最后或最终事物的一切;如,对人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智慧的一切;对政治家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谨慎的一切;对神学家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学问的一切;同样是自人的幼年起先于并构成一个人的一切;以及按适当秩序从一粒种子和一株幼苗发展并构成一棵树的一切;并后来从一朵花发展并构成其果实的一切。在新郎和新娘当中在先和发展,并构成其婚姻的一切也是一样的道理。这就是流注的意思。
在人的心智中,一切在先阶段形成各个系列,这些系列联在一起,一个挨着一个,或一个接着一个,从而一起构成最后阶段。这一点在世上至今不为人知,但由于它是从天上所揭示的真理,所以我在此将它提出来。以这种方式我们能揭示流注如何运作,还能揭示最后阶段的性质,刚才所说的系列阶段就是在这最后阶段中得以形成并共存的。由此可见,夫妻各自的心智状态按连续秩序发展,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婚后,他们完全不知道通过在先阶段被植入并存在于他们灵的连续阶段。然而,正是这些阶段塑造了他们的婚姻之爱,形成了他们的心智状态,而他们的心智状态则决定了他们对待彼此的行为。
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它们得以形成所在的状态和秩序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属灵人按正当秩序发展,而属世人则不然。因为属灵人仰望主,主提供并引导秩序。而属世人仰望自己,因此按颠倒的秩序发展。故他们的婚姻状态内在充满不贞洁;而每一个不贞洁的行为都会造成冷淡,每一种冷淡都是他们亲密生活的一个障碍,这会堵住婚姻的通道,使它的源头干涸。
375.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人岂不是有头有身体,它们通过脖子连接起来?头脑岂不包含能意愿和思维的心智,身体岂没有操作和实施的力量?所以,若人只有善愿,或出于仁爱的思维,却不行善、做出有用的行为来作为仁爱的果效,他岂不就象孤零零的头或心智,缺失躯体,无法继续存活?由此谁看不出,仁与信若只停留在头脑或心智中,而不在身体里,就不是仁与信?这时,它们就象鸟儿在空中漫无边际地飞翔,在地面上找不到可栖息之地;还象飞鸟准备下蛋,却没有鸟巢,于是只好在空中或树枝上产蛋,这些蛋必会掉到地上摔烂。心智中没有一物不在人体中拥有一个对应部分,这个对应部分可称为它的化身。所以,若仁与信只居于心智中,它们在这人里面就没有化身,好比那些叫做幽灵的空中幻影,还好比古人所描绘的头戴桂冠、手拿丰饶角(又名丰饶羊角)的阿玛耳忒亚。由于是这样的幽灵,但仍能思想,所以他们必被幻想搅扰,这些幻想是由推理通过各种诡辩造成的,几乎与沼泽地里的芦苇被风摇动,芦苇下面的水底是贝壳,水面蛙鸣一片的情形没什么两样。谁看不出,这就是仅从圣言知道关于仁与信的事,却不去实践它们的写照?主也说过: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路加福音6:47-49)
仁与信及其虚拟的观念若不付诸实践,就好比空中飞舞的蝴蝶,麻雀一看见,就俯冲下来,将其吃掉。主还说: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马太福音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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