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这是天上的一些天使说的;他们所说的精华是指心智和身体的内在区域。若婚姻之爱仓促行进,这些精华就会燃烧殆尽,也就是被耗尽;因为此时这爱是从耗尽并毁灭婚姻之爱在其开始所居住并由此发展的圣所的火焰入手的。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仓促进入婚姻,没有遵循正确的秩序,不仰望主、听从理性,并拒绝订婚,只是一味地顺从肉体情欲,这一切就会发生。这爱若从肉体的炽热入手,就会变得外在,而非内在,因而不是夫妻之间的那种。此时,这爱可称作没有核的爱之壳,或干瘪的肉欲,因为它的纯正精髓已经被掏空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305节。
362.首先要提及学术界和神职人员至今不知的一些真相。它们仿佛深埋地下一样不为人知,尽管它们是智慧的宝库。若不将它们挖掘出来,公之于众,人们苦苦寻求获得对神、信、仁,以及自己生命状态的正解是徒劳的,更不知如何调控自己的生活,为永生的状态做好准备。迄今未知的真相如下:人只是生命的器官;生命及其必需的一切皆从天堂之神,就是主那里流入;人里面有两大生命本能,叫做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因而也是接受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信的容器;人所意愿的一切和所理解力的一切皆从外面流入;各种属于爱与仁的良善,和属于智与信的真理皆来自主,而与此对立一切皆来自地狱;主规定,凡从外面流入之物,人当在自己里面感觉如同自己的,因而当如同是自己的那样通过自己将它产生出来,尽管它丝毫不属于他;然而,由于其意愿和思维的能力所赋予他的自由意志,也由于所赐给他的对善与真的认知,以使他能自由选择对他的短暂或永恒的生命有益的东西,这类事物会算作他的。
凡斜眼看待这些真相的,就会从中得出很多疯狂的结论。而凡正眼看待它们的,则会从中得出很多智慧的结论。所以,要获得后一种而非前一种效果,有必要预先说明有关神和圣三一的判定和信条,然后证明有关信、仁、自由意志(自由意愿)、改造、重生、报应,以及作为手段的悔改、洗礼和圣餐的判定和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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