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这是天上的一些天使说的;他们所说的精华是指心智和身体的内在区域。若婚姻之爱仓促行进,这些精华就会燃烧殆尽,也就是被耗尽;因为此时这爱是从耗尽并毁灭婚姻之爱在其开始所居住并由此发展的圣所的火焰入手的。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仓促进入婚姻,没有遵循正确的秩序,不仰望主、听从理性,并拒绝订婚,只是一味地顺从肉体情欲,这一切就会发生。这爱若从肉体的炽热入手,就会变得外在,而非内在,因而不是夫妻之间的那种。此时,这爱可称作没有核的爱之壳,或干瘪的肉欲,因为它的纯正精髓已经被掏空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305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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