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1.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之所以说“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是因为生命之热就是爱,婚姻之热或爱会逐渐增长,直到最后可以说爆发为火焰或火炬。之所以说“到最初之火”,是因为我们指的是当这爱燃烧时,婚礼后的最初状态。前几节描述了随着婚姻持续,婚姻之爱在其最初之火后是何情形。这一部分的深入研究则解释了它从起点到这最初目标的秩序。
一切秩序皆从最初状态发展到最终状态,最终状态变成下一个秩序的开始阶段;并且居间秩序的一切事物就是在先秩序的最终阶段和在后秩序的最初阶段;目的就这样通过原因不断发展到结果。这一切从世上的可知可见之物足以向理性充分证实和说明。不过,由于此处讨论的主题只有一个,即:婚姻之爱从它的起点发展到它的目标所遵循的秩序,故这些问题可以忽略过去。对此,我们只说明以下几点:这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所遵循的秩序性质如何,它在其随后发展中所固有的性质通常就如何。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它会照其最初之热的样子发展。如果这热是贞洁的,它的贞洁会随着它的发展得以强化;如果这热是不贞洁的,它的不贞洁也会随着它的发展增长,直到它丧失自订婚时外在而非内在所拥有的一切贞洁。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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