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1.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之所以说“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是因为生命之热就是爱,婚姻之热或爱会逐渐增长,直到最后可以说爆发为火焰或火炬。之所以说“到最初之火”,是因为我们指的是当这爱燃烧时,婚礼后的最初状态。前几节描述了随着婚姻持续,婚姻之爱在其最初之火后是何情形。这一部分的深入研究则解释了它从起点到这最初目标的秩序。
一切秩序皆从最初状态发展到最终状态,最终状态变成下一个秩序的开始阶段;并且居间秩序的一切事物就是在先秩序的最终阶段和在后秩序的最初阶段;目的就这样通过原因不断发展到结果。这一切从世上的可知可见之物足以向理性充分证实和说明。不过,由于此处讨论的主题只有一个,即:婚姻之爱从它的起点发展到它的目标所遵循的秩序,故这些问题可以忽略过去。对此,我们只说明以下几点:这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所遵循的秩序性质如何,它在其随后发展中所固有的性质通常就如何。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它会照其最初之热的样子发展。如果这热是贞洁的,它的贞洁会随着它的发展得以强化;如果这热是不贞洁的,它的不贞洁也会随着它的发展增长,直到它丧失自订婚时外在而非内在所拥有的一切贞洁。
415.由于人注定为永生而生,而将人带入永生的,正是教会,所以教会是当爱的、更高等级的邻舍。教会的教导是引向并进入永生的途径。将其引向永生的是教会所教导的真理,使其进入永生的,是所做的善行。这并不意味着祭司处于被爱的更高等级,教会由于祭司而被爱。当爱的是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祭司因它们而被爱。祭司只是提供服务,并照服务的程度而受尊敬。教会是当爱的、更高等级的邻舍,甚至超过国家。原因在于,国家带给人世俗的生活,而教会带给人属灵的生活,人凭属灵的生活而与纯粹动物的生活区别开来。此外,世俗的生活是暂时的,会终结,并且终结之时如同从未存在过。而属灵的生活没有终结,是永恒的。因此“存在(实体)”这个术语适用于属灵的生活,而“非存在(实体)”则适用于世俗的生活。两者之别犹如不能比较的有限和无限之别;因为永恒是时间上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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