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婚姻之爱 #86

86.良善与真理照着

86.良善与真理照着受造物体的各自形式而存在于它们里面,这是因为一切物体皆照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维持整体存在的,无非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持续流入它们所创造的形式。因此,维持存在或保存就是不断生成或被造的过程。有各种例子可以说明物体是照着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的;如,各种植物接受太阳所放射的光和热的方式。无论哪种植物,都是照自己的形式接受照射;因此,一切树、一切灌木、一切草本、一切青草,皆照各自形式接受它。光和热的照射对它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接受它的方式却取决于形式,以确保每个物种都能保持自己的本真。这个观念也可通过动物来说明,各种动物接受照射的方式同样取决于各自的形式。只要听听各种乐器,如管乐器、长笛、短号、小号、风琴,连一个农民也能看出形式决定了作用于它的力量,因为空气的吹入或流入都是一样的,但这些乐器所发出的声音却取决于各自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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