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72.只有那些热爱教会真理、行出它的良善之人,才能进入这爱,并居于其中。这是因为主不接受其他人;事实上,只有这些人与主结合,并被祂保守在这爱中。有两样事物形成人里面的教会,进而形成天堂,即: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信仰的真理会带来主的同在,遵行信仰真理的良善生活则带来与主的结合,从而形成教会和天堂。信仰的真理之所以带来主的同在,是因为真理属于光,属灵之光正是真理。良善的生活之所以带来结合,是因为良善属于热,属灵之热正是良善;事实上,属灵之热就是爱,而良善的生活属于爱。众所周知,一切光,甚至冬天的光,也会带来同在,而与光结合的热则带来结合;花园和花坛在各种光中都能被看到,但除非光与热结合,否则它们不会开花、结果。综上所述,结论显而易见:被主赐予婚姻真爱的,不是那些只知道教会真理之人,而是那些既知道它的真理,又行出它的良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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