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32.⑵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既然人死后继续活着,还有男女之别,且男女之间如此不同,以至于二者无法相互转换,那么可知,死后,女性仍作为女性活着,男性仍作为男性活着,他们都是属灵的。男性无法变成女性,女性也无法变成男性,因此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但由于人们不知道男、女的本质,所以我在此简要说明这一点:
本质区别在于,男性的核心是爱,其包裹物是智慧,换句话说,它是被包裹在智慧中的爱。女性的核心是男性的智慧,其包裹物是来自智慧的爱。不过,这是一种女性特质的爱,主通过丈夫的智慧将这爱赋予妻子。另一种爱是一种男性特质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主将这爱赋予丈夫,以便他能获得智慧。正因如此,男性是爱的智慧,女性是那智慧之爱。所以,自创造时,合为一体的爱就被植入两性。在下文,我会就这些问题作更多说明。女性出自男性,即女人出于男人,这一点从创世记的经文清楚可知:
耶和华神取下那人的肋骨,又把肉合起来,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1-23)
我会在别处解释骨和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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