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220.⑾男人所拥有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这一事实是古人所知,但如今已经遗失的秘密之一。古人都知道,发生在身体中的每个细节都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如,行为是从意愿流出的,而意愿本质上是属灵的;言语是从思维流出的,思维也是属灵的;属世的视觉是从属灵的视觉流出的,属灵的视觉就是理解;属世的听觉是从属灵的听觉流出的,属灵的听觉是理解的关注,同时也是意愿的顺从;属世的嗅觉是从属灵的嗅觉流出的,属灵的嗅觉是感知,诸如此类。古人发现,男性精液的产生同样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他们从理性和经验所提供的众多证据得出结论:其源头是构成理解的真理。他们还说,男性从流入宇宙每一个细节的属灵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所接受的,无非是真理和涉及真理之物;这真理在降至身体时形成种子或精子。正因如此,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种子或精子就是真理。
至于它的形成,他们说,男性的灵魂因是理智的,故是真理;理智并非别的,所以,当灵魂降下来时,真理也就降下来了。他们说,这一切通过灵魂发生,因为灵魂是人和一切动物的至内层,本质上是属灵的,具有与生俱来的自我繁殖的努力;因而在下降的过程中,灵魂寻求并努力自我复制。当这一切发生时,整个灵魂形成并包裹自己,变成种子或精子;这种事可发生成千上万次,因为灵魂是属灵的实质,属灵的实质没有维度或延展,只有完满。没有任何部分从这实质被取走,相反,其整体毫无缺失地复制。正因如此,灵魂完整地存在于它的最小容器,就是种子或精子中,犹如它存在于它的最大容器,就是身体中。
既然灵魂的真理是种子或精子的起源,那么可知,男人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它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这是因为服务或功用是真理所产生的良善。此外,有些世人甚至知道,勤奋的人具有充裕的性能力,而懒惰的人则不然。当我询问女性如何从男性的灵魂生殖时,得到的答复是:它来自理智的良善,这理智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因为理智能思考“某个事物是良善”,因而思考“这个事物是良善”就是一个真理。而意愿不是如此,它不会思想良善与真理,而是热爱并行出它们。所以,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120节);种子表示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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