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婚姻之爱 #155

155.⒀贞洁不适用

155.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贞洁之所以不适用于这些人,是因为发誓永远独身后,他们就抛弃了婚姻之爱,而贞洁只适用于婚姻之爱。还因为,创造和出生会引入性倾向,当这种性倾向被克制和压抑时,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温暖,有时转化为灼热,从身体上升到灵的层面,攻击它,有时玷污它。还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以这种方式被玷污的灵有可能玷污宗教观念,将其从内层,就是它们居于圣洁之处,驱逐到外层,就是它们变成纯粹的外在言行之处。所以,主规定,这种独身主义只存在于那些进行外在敬拜,也就是没有靠近主或阅读圣言的人当中。对这种人来说,独身的承诺和贞洁的誓言不会危及永生,不像那些进行内在敬拜的人。再加上有许多人并非自愿进入这种生活状态,有些人在自主运用理性之前就过上这种生活,有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远离世界而过上这种生活。

在那些为了使自己的心思远离世俗,以便自由敬拜神而选择这种生活状态的人当中,只有那些以前曾怀有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或后来获得并持守这爱的人才是贞洁的,因为贞洁只适用于对这种生活的热爱。也正因如此,死后,在修道院生活的所有人最终都从自己的誓言被释放出来,得到自由,以便他们能照着内心的祈祷和爱的渴望选择或独身或婚姻的生活。那些热爱敬拜的属灵事物之人若此时选择婚姻生活,就会在天堂结婚;而那些选择独身生活的人则被送往同类那里,这些人住在天堂的边缘。

我曾问天使,那些专注于虔诚、献身神性敬拜,从而远离这个世界的欺骗和肉体情欲,并为此发誓永保童贞的修女,是否被接入天堂,在那里照自己的信仰成为最先蒙福者。天使回答说:“她们的确被接入天堂,但她们感受到那里婚姻之爱的气场后就感到沮丧、焦虑;于是便离开,被放了出去;有些是自愿离开的,有些是请求允许离开的,有些是被命令离开的。一旦她们到了天堂的外围,就有一条路向她们打开;这路通向她们在世时过着类似生活的同伴那里。这令她们感到愉快,而不是忧伤,并且她们彼此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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