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婚姻之爱 #112

112.最后,天使取

112.最后,天使取出第九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将我们的判断力集中到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两个题目上,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在细微地讨论婚姻之爱的源头时,为避免我们的推理模糊不清,我们将性爱(sexual love)区分为属灵、属世和肉体的:我们所说的属灵性爱指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它是属灵的;我们所说的属世性爱指的是多配偶的爱,因为它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肉体性爱指的是淫乱之爱,因为它纯粹是肉体欲望。当我们以最敏锐的判断力审视婚姻之爱时,发现这爱只可能存在于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之间;它自创世时就是属天和至内在的,是一切善爱的灵魂和父亲;它被吹入我们的始祖(first forefathers),并能被吹入基督徒。此外,它联结的能力如此强大以至于能使两个心智合而为一、两个人好似一个人。这就是“他们成为一体”的意思。《创世记》清楚表明,这爱自创世时就被吹入: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它能被吹入基督徒,这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难道你们没有读过,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这里说的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从理论上认为,它是由心智的相似性和一致性产生的。因为当两个心智在婚姻生活中逐渐融合时,他们的思维从灵性上(spiritually)彼此亲吻,并将其活力或性能力注入他们的身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S(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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