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第二次的死”无非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死就是被罚入地狱。而且,由于第二次的死是罚入地狱,第一次的死是离世,后一种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启示录中无一处提到“第一次的死”,而本章14节经文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后面的经文(21:8)和前面的经文(2:11)同样提到“第二次的死”。人若没有发现这一点,很可能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就是此处“第二次的死”所指的;同样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所以经上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参看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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