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揭秘启示录 #825

825.启19:13

825.启19:13.“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衣服表示包裹良善的真理(166, 212,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文字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就被包裹在其中。“血”表示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的暴行(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的神性真理(379, 653节);所以,“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 “神之道或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暴行施加于字义上的圣言,而非灵义上的圣言,因为灵义尚不为人知;灵义若被人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在完成最后审判,主要建立新教会之前,灵义不会被揭开。如今,除了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外,这灵义不会向任何人揭示;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暴行已经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这一事实从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坚持认为,主的人身并非神性,所以他们便将主的一切转到自己那里;还坚持认为,圣言的解释权唯独属于他们;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前一章的解读中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个宗教已经向圣言施暴。改革宗或新教同样以唯信向圣言施暴。该宗教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还将神学建立在对保罗一句话的错解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关于爱与仁,以及好行为或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显著,以致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对圣言所行的也一样。他们的宗教是这样:圣言只是为他们,而非其他人所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并非其他人;还有,将要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提到在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以此和许多其它事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一切事物。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来,身穿波斯拉华丽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服装或衣裳”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表示因血而发红。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示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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