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揭秘启示录 #786

786. 启18:1

786. 启18:17,18.“凡船主,和坐船的,并众水手,连所有靠海为业的”表那些所谓的平信徒,无论尊严大小,甚至依附于天主教,热爱并亲吻它,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普通百姓。9-16节论述了神职人员,他们通过该宗教而处于统治地位,并行使主的神性权威,用来谋取世上的利益。现在论述的是那些未处于神职行列,但仍热爱并亲吻该宗教,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所谓平信徒。“凡船主”表示他们当中的最高者,就是帝王、君主、公爵和王侯。“坐船的”表示那些在大小不同程度上行使各样功能的人。“众水手”表示地位最低者,就是所谓的普通老百姓。“所有靠海为业的”表示总体上所有依附于该宗教,热爱并亲吻该它,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人。
此处所指的就是所有这些人,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船主”、“坐船”、“水手”和“靠海为业”的含义明显可知。“船主”(pilots of ships或“掌舵的”)、“坐船”和“众水手”无非表示那些为前面被称为“货物”的事物做出贡献的人,就是他们收集入库的那些事物,以及产业;而作为回报,这些人会得到祝福和宣福,如功德,以及他们为自己的灵魂所渴求的其它事物。当表示这些人时,显而易见,“凡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的最高者;“坐船的”是指在职位上隶属于他们的所有人;“众水手”是指最低者。“船”表示属灵的货物,也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参看406节)。此处货物是属世的,他们照自己的想象,当作属灵之物取回来。“所有靠海为业的”是指凡热爱并亲吻该宗教,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所有人,无论他们是谁。这是因为“海”表示该宗教;事实上,“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238, 290, 403-405, 470, 565b, 659, 661节);这个宗教纯粹是外在的。在以赛亚书,这一切也表示类似事物: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比伦去,放倒她所有的栅栏,他们都在船上呼喊。耶和华如此说,我在沧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以赛亚书43:14, 16)
和此处“(他们)都远远地站着,(从船上)喊着说”一样,这段经文所说到“船上呼喊”。同样,在以西结书:
你掌舵的呼号之声一发,郊野都必震动。凡汤桨的和水手,并一切泛海掌舵的,都必下船,为你放声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但这论及推罗的毁灭,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
要知道,此处并非指其他人,而是指那些热爱并亲吻该宗教,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人。但那些同样属天主教,的确承认它,因为他们就在该宗教出生并长大,但对这些人为篡夺神性敬拜,拥有世上所有人的财产所行的伎俩和所设的网罗并不知情,仍出于诚心行善,并注目于主的人,死后则在幸福者之列;因为他们在那里会得到教导,接受真理,拒绝崇拜教皇,祈求圣徒,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被接升天堂,成为天使。因此,灵界中也有他们的许多天堂社群,管理这些社群的,是在世时以这种方式生活的受尊敬者。我得以看到,一些社群的管理者曾是世间的帝王、君主、公爵和王侯;他们甚至承认教皇为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但不承认教皇是主的代理人;他们同样承认教皇诏书里的一些内容,但却视圣言为神圣,并且在管理中行事公正。关于这些人,相关信息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58-60节)中所记载的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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