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527.“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表示那些热爱属于主的事物之人,无论程度大小。“敬畏主名”表示热爱属于主的事物;“敬畏”表示爱;“主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事物(AR 81节);“连小的带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敬畏主的人。“敬畏”在此之所以表示爱,是因为凡爱的人也害怕向他所爱的人行恶。没有这种敬畏,真正的爱不会被赐予。因此,爱主的人都害怕作恶,因为邪恶违背主,违反祂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而圣言来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它们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即祂愿意拯救所有人,因为祂是救主;但祂无法拯救人,除非人照祂的律法和诫命生活。更重要的是,喜爱邪恶的人也喜欢向主行恶,甚至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欲望从至内在隐藏在一切邪恶中,甚至隐藏在世上那些口头上承认祂的人当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不为世人所知,但对天使来说,是众所周知的。
“敬畏神”表示通过做属神的事,不愿做违背神的事来热爱属神的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耶和华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申命记10:12)
又:
你们要跟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申命记13:4)
又: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紧依附祂。(申命记10:20; 6:2, 13, 14, 24; 8:6; 17:19; 28:58; 31:12)
又:
谁会赐他们有一颗敬畏我,遵守我诫命的心呢?(申命记5:29)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将我的心与敬畏你的名联结起来。(诗篇86:11)
又: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上的人有福了。(诗篇128:1; 112:1; 耶利米书44:10)
玛拉基书:
我既为父亲,对我的尊敬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对我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 2:5; 以赛亚书11:2, 3)
耶利米书:
我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好敬畏我,我要将对我的敬畏放在他们心上,叫他们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 40)
诗篇: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8:13; 25:3; 29:13; 50:10; 耶利米书33:9; 诗篇22:23; 33:8, 18; 34:7, 9; 55:19; 115:11, 13; 147:11; 启示录14:7; 路加福音1:50)。但对恶人来说,对神的敬畏不是爱,而是对地狱的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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