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揭秘启示录 #137

137.“看哪,我必

137.“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行淫的人,我也要叫他们与她同受大苦难”表因此他们不得不留在他们的教义与歪曲中,并将受到虚假的严重。很快将看到,“床”表教义;“行淫”表对真理的歪曲(参看134, 136节);“苦难”表被虚假侵扰(33, 95, 101节);故“大苦难”表严重侵扰。“床”表教义,这是出于对应。因为心智停歇于其教义,正如身体停歇于床榻。“床”表各人要么从圣言,要么凭自己的聪明所获取的教义。心智停歇于教义,犹如安眠。在灵界,各人所卧之床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事实上,每个人的床取决于其知识和聪明的品质。智者的床华美,愚者的床鄙陋,弄虚作假者的床则污秽。
在路加福音中,床就具有这种含义: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论及最后的审判;“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表两个人接受同一个教义,有不同的生活。约翰福音:
耶稣对病人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吧;他拿起自己的床,行走起来。(约翰福音5:8-9)
马可福音:
耶稣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祂对文士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然后祂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他拿起床,当众人面前出去了。(马可福音2:5, 9, 11-12)
显然,此处的“床”表示某种事物,因为耶稣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拿他的床行走”表默想教义,这句话在天堂就是如此理解的。
在阿摩司书,“床”也表教义: 、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绣榻的边上。(阿摩司书3:12)
“躺卧在床角上”和“绣毯的边上”表离教义的真理和良善更远之物。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8:20; 57:2, 7-8;以西结书23:41;阿摩司书6:4;弥迦书2:1;诗篇4:4; 36:4; 41:3;约伯记7:13;利未记15:4-5),“床”、“榻”和“寝室”(bed chamber)有相同的含义。在圣言的先知书中,“雅各”表教会的教义,故经上论到他说:
他靠着床头上屈身下拜。(创世记47:31)
约瑟来了,他在床上坐起来。(创世记48:2)
他把脚收在床上断了气。(创世记49:33)
“雅各”表教会的教义,所以有时,当我想起雅各时,前头上方就有一人显现出来,躺卧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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