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132.“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在教会,他们当中有些人将信从仁分离,并声称唯信得救。“妇人耶洗别”表示脱离仁之信。当通过灵义将接下来的事一系列展开,并将它们与这信对比时,这一点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因为这些就是亚哈之妻耶洗别的恶行:
她去事奉巴力,在撒玛利亚为他筑坛,又做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她杀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她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
她以诡计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列王纪上21:6-7等)
由于这些恶行,以利亚预言她说,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她从擦粉所站的窗户被扔下来,她的血溅在墙上和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0-33)
由于圣言的一切历史和预言部分都表示教会的属灵事物,故这些经文也不例外。它们表示脱离仁之信,这一点从灵义,以及将它们合起来明显可知。因为“去事奉巴力”、“为他筑坛”和“做亚舍拉”表示事奉各种欲望,或也可说,事奉魔鬼,既不思想任何恶欲,也不思想任何罪,正如那些没有仁爱与生活的教义,只有信之教义的人所行的。“杀先知”表示毁灭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想杀以利亚”表示想毁灭圣言本身;“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表示毁灭教会,因为“葡萄园”是指教会;吃她的“狗”表示欲望;“从被扔下来,血溅在墙上并被马践踏”表示它们的毁灭,因为“窗户”表示在光中的真理,“血”表示虚假,“墙”表示在表层的真理,“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事合在一起,便与脱离仁之信相吻合。这一点从启示录中接下来的事进一步得以证实,经上在那里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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