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8.(2)有一个普遍流注从神发出,并流入人们的灵魂,即:有一位神,祂是一。有一个从神进入人的流注,这一点从普遍的承认明显看出来,即:本身为良善,存在于人里面并由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仁爱和一切信仰也都来自神。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也就是说,不能做属于仁爱和信仰的任何事。这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人的至内在和至高的部分,来自神的流注进入那里,又从那里降至下面的事物,或更低的部分,并照着接受而赋予它们生命。诚然,要构成信仰的真理通过听流入,并以这种方式被植入灵魂下面的心智。但通过这些真理,人只是被预备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灵魂而来的流注;这种预备如何,接受就如何,属世信仰转化为属灵信仰也如何。
从神进入人们灵魂的这种流注激发这种观念:神是一,因为神性的一切,在总体和细节上都是神。由于神性的一切,或整个神性都连贯为一体,所以它必然在人里面激发一神观;随着人被神提升到天堂之光中,这种观念会日益得到强化。因为天使们在自己的光中无法强迫自己说出“诸神”这个词。甚至他们在说话时,在每句话的末尾都以节奏的一体或一个音符而结束;这完全是因为神是一的流注进入他们的灵魂。
尽管神是一的这种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但仍有很多人认为神的神性被分成了拥有相同本质的几个位格;其原因在于,当这种流注下降时,它滑入了与它不对应或不匹配的形式,流注照着接受它的形式而各不相同,正如发生在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臣民身上的情形。将生命赋予人和一切动物的神也一样;但正是接受者的形式决定了动物成为一个动物,人成为一个人。当人赋予他的心智以动物的形式时,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他身上。从太阳进入各种树木的流注也是如此,只是这流注照着每种树的形式而不同;流入葡萄树的与流入荆棘的,是一样的;但如果一根荆棘被嫁接到一棵葡萄树上,那么流注就会倒转过来,或说发生变化,并照着荆棘的形式流动或行进。
这同样适用于矿物王国的臣民。流入石灰石的光和流入钻石的是一样的;但它在钻石中会传播,是透明的,但在石灰石中会熄灭,是不透明的。人类心智则照着它们的形式而经历变化,这些形式照着对神的信仰,同时照着来自祂的生命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它们因信仰一位神而变得透明,如天使一般;相反,它们因信仰数位神而变得黑暗,如野兽一般,信仰数位神与不信仰神几乎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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