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真实的基督教 #75

75.由于本章的主题

75.由于本章的主题是神创造者,故它也必须论述宇宙的创造,就象有关主救主的下一章也必须论述救赎那样。不过,没人能对宇宙的创造形成正确的观念,除非他的理解力首先通过最一般的概念被带入一种觉察的状态。这些一般概念如下:
(1)有两个世界:即天使与灵人所在的灵界和人类所在的尘世。
(2)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然之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灵界太阳放射热和光,它的热本质上是爱,它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作用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热作用于他的意愿,光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但尘世太阳纯粹是火,所以它的热毫无生命可言,它的光也一样。这些起到包裹和支撑的作用,以使属灵的热和光能传给人类。
(3)灵界太阳所发出的这二者和由它们所产生的灵界万物都是实质的,被称为属灵的。而尘世太阳所发出的这二者和由它们所产生的尘世万物都是物质的,被称为属世的。
(4)这两个世界都各有三个层级,被称为高度层级,并因此有三个区域。三个天使天堂照着这三个层级被排列;人的心智也是,因此它们与这三个天使天堂相对应。两个世界的其它事物之间也有类似的对应关系。
(5)灵界事物与尘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6)有一个秩序存在,在这两个世界中,一切受造物都符合这个秩序。
(7)我们必须先对这些事形成某种概念,否则,人的心智对这些问题一无所知,很容易落入自然创造宇宙的观念,而只能仅仅依靠教会权威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然而,由于人的心智并不知道创造是如何成就的,所以它一旦往深层探究这个问题,就会一头栽入否认神的自然主义。不过,要逐一准确解释和论证这些命题,那将是一部鸿篇巨制。而且,这并非本书所旨在的神学体系的主要部分或主题。所以,我只简单地讲述几个经历,以便神创造宇宙的概念能由此孕育,而某些代表它的后代能通过这样的概念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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