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727.众所周知,在世间,邀请参加宴会和筵席是建立关系和联系的一种手段,因为东道主会设计促进和谐或友谊的活动;若邀请含有计划好的属灵目标,则更是如此。古教会和原始基督教会的宴会是仁爱的宴会,人们以此强化彼此的决心,坚持用诚实的心敬拜主。以色列人在会幕旁献祭的节日,无非象征全体一致敬拜耶和华。他们所吃的肉因为出自祭品,故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等等)。那么,将自己献为全世界的赎罪祭的主,其晚餐上逾越节的肉,以及饼和酒为何就不能算为圣?
另外,经由圣餐建立与主的关系,可通过一个先祖传下来的数个家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血缘关系以及一系列的亲属亲戚关系皆源自该先祖。他们全都从这一支派的建立者那里获得某种东西,但这种东西并非肉与血,而是源自肉与血的某种东西,即灵魂和他们借以联结的相似倾向。这种关系一般在面貌和举止上表现明显,他们因此被称为骨肉(如在创世记29:14; 37:27;撒母耳记下5:1; 19:12-13等等)。
与主的联结也一样,主是所有信徒和受祝福之人的父。与祂的联结通过爱与信实现,这二者一起被称为骨肉。所以主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6:56)
谁不明白,成就这一切的,并非饼和酒,而是饼所表示的爱之善和酒所表示的信之真,它们是主特有的,唯独由祂发出和赐予?此外,一切联结都是通过爱产生的,若缺乏信任,爱并非爱。人若认为饼就是肉,酒就是血,不能将思维提升到这信念以上,就会抓住它不放,但以这样的方式会导致认为,其中最神圣、并产生与主联结的东西就是被归给人、被人据为己有的东西,尽管它一直是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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