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61.神从符合秩序的事情中感知、知道和看到违反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因为神不会将人保持在邪恶中,而是使他远离邪恶;因此,祂不会引导他走向邪恶,而是努力约束他。从邪恶和虚假对祂的良善和真理,因而对祂自己的这种持续不断的奋斗、挣扎、抵抗、反对和反应中,神感知到邪恶和虚假的量和质。这源于神在祂秩序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在,同时也源于祂对其中的一切的全知,或说祂对该秩序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的完美了解。这就像一个人的耳朵习惯了和谐一致的声音,当不和谐和刺耳的声音进来时,他会立刻准确地察觉到它,还察觉到这种不和谐的程度和性质;或像一个感觉被令人快乐的事物占据的人会察觉到令人厌恶的事物的侵扰;又或像一个具有敏锐美感的人会立刻察觉到摆在美丽物体旁边的丑陋东西;因此,画家经常在一张漂亮的脸旁边画上一张丑陋的脸。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相争时,良善和真理也是如此,因为当与良善和真理相比时,邪恶和虚假就被清晰地感知到。事实上,凡处于良善的人都能感知到邪恶;凡处于真理的人都能看到虚假。原因在于,良善处于天堂之热,真理处于天堂之光;而邪恶处于地狱的寒冷,虚假处于地狱的黑暗。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天堂天使能看到地狱里所发生的任何事,那里有哪种怪物;而另一方面,地狱灵根本看不见天堂里所发生的任何事,甚至像瞎子,或仰望空虚的空气或以太的人一样看不到天使。那些理解力处于智慧之光的人,就像中午站在山顶上的人,他清楚看到下面的一切;而那些处于更高或更优越之光的人相对来说,就像通过望远镜观察的人,他看到周围和下面的物体好像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但那些通过确认虚假而处于地狱的虚假之光的人,就像夜里站在同一座山上,手里拿着灯笼的人,他只看见离他最近的物体,甚至看不清这些物体的形状或颜色。当一个处于某种真理之光,但仍处于邪恶生活的人以他的邪恶之爱为快乐时,他起初看真理,就跟蝙蝠看挂在花园里的亚麻布差不多,它会飞向这块亚麻布,就像飞向避难所。后来,他变得像一只夜鸟,最后变得像一只尖叫的猫头鹰。然后,他变得像紧紧贴在黑暗烟道里的烟囱清扫工,他向上看时,会透过烟雾看到天空,但向下看时,只看到烟雾升起的炉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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