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真实的基督教 #46

46.(6)神性之爱

46.(6)神性之爱的这些要素或属性就是创造宇宙的原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这三个要素是创造的原因,这一点可通过仔细检查它们清楚看出来。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宇宙明显看出来,宇宙在神之外,正如世界在太阳之外,祂由此能将祂的爱延伸到宇宙,并在其中行使祂的爱,从而安息于其上。因此,我们读到,神创造天地之后,就安息了;这就是为何祂设立安息日(创世记2:2-3)。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其他人合而为一,也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人明显看出来;这意味着人被造为从神那里接受爱和智慧的形式,神能与这个形式合而为一,也为了人而能与整个宇宙及其中的一切合而为一,宇宙及其中的一切都只是方法;因为与最终原因的结合也是与居间原因的结合。一切事物都是为了人在被创造的,这一点从创世记(1:28-30)也明显看出来。第三个要素,即使其他人从自己那里蒙福,这一点从天使天堂明显看出来,天使天堂是为凡接受神之爱的人而提供的,其中所有人的祝福都唯独来自神。神之爱的这三个要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因为维护就是永恒的创造,就像持续存在就是永恒的存在一样;神性之爱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它在创造世界中是怎样,在被创造时的世界中就是怎样,并继续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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