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191.然而,这一切经文不会让属世人确信,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其中既有神性智慧,也有神性生命;因为他从圣言的风格来看待圣言,在其中看不到这些事物。然而,圣言的风格是神性风格本身,其它任何风格都无法与之相比,无论它看起来多么崇高和卓越。圣言的风格是这样:在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甚至有些地方在每一个字母里面都有一种神圣性;因此,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圣言本质上就是这两者;由于如刚才所说的,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所以它用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充满人:用爱之良善充满他的意愿,用智慧之真理充满他的理解力;人就这样通过圣言获得生命。但必须清楚理解的是,只有那些为了从圣言中,如同从其源头中汲取神性真理,同时为了将从中汲取的真理应用于生活而阅读圣言的人才能从圣言获得生命;而对那些仅仅为了获得世俗的荣誉和财富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参看马太福音16:26; 马可福音8:36; 路加福音9:2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