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真实的基督教 #142

142.(2)一般来

142.(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这就是主在那些信祂、调整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让祂住在自己里面之人中所产生的一系列功效。这一切是凭着神圣真理来成就的,对基督徒来说,则是凭着圣言来成就的;这是让人靠近主,并让主进入人里面的唯一途径。因为如前所述,主是神圣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真理。但必须明白,神圣真理通过良善起作用,正如信被仁所激发;因为信无非是真理,仁无非是良善。正是凭着通过良善起作用的神圣真理,换句话说,凭着仁所激发的信,人才得以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并根据这些的发展和增长而从恶中洁净;从恶中洁净就是使罪得赦。不过,要逐一解释主的所有这些行动是不可能的,因为每项行动都需要详细分析,既要通过圣言证实,又要理性说明,此处不宜展开论述。因此,读者可参阅本书下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392-462节)、信(336-391节)、自由选择(463-508节)、悔改(509-570节)、改造和重生(571-625节)。要知道,主在每个人里面不断实施这些救赎方法,因为它们是通向天堂的阶梯,主渴望拯救每个人。故每个人的得救都是主所关注的目的,意愿目的也会意愿方法。主的到来、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人的救赎(马太福音18:11;路加福音19:10)。由于人的救赎过去是,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故可知,上述行动是居间目的,而救赎则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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