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真实的基督教 #128

128.荣耀是指主的

128.荣耀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与父的神性合一,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完成;论到这荣耀,主自己在福音书中如此说: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现在人子得了荣耀,神因祂得了荣耀。若神要因祂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此处荣耀既论及父神,也论及人子;因为经上说:“神因祂得了荣耀,也要因自己荣耀祂。”显然,荣耀是指合一。约翰福音:

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经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因为经上还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又: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 28)

经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逐渐实现的。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在圣言中,当“荣耀”论及主时,它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此很清楚地看出,主的人身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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