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SS84.阅读圣言的人若注意到这个问题,可能会发现圣言里面有一些成双成对的词语看似在重复同一件事,如:弟兄和同伴,贫穷和穷乏,荒废和荒凉,空虚和混沌,仇敌和敌人,罪恶和罪孽,怒气和忿怒,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哀号和哭泣,公义和公平等等。这些词看上去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弟兄、贫穷、荒废、空虚、仇敌、罪恶、怒气、民族、欢喜、哀号、公义等词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荒凉、混沌、敌人、罪孽、忿怒、人民或百姓、快乐、哭泣、公平等词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在不了解这个秘密的读者看来,贫穷和穷乏,荒废和荒凉,空虚和混沌,仇敌和敌人似乎是一回事;罪恶和罪孽,怒气和忿怒,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哀号和哭泣,公义和公平也一样;然而,它们不是一回事,但却通过结合而成为一回事。
在圣言中,还有许多词是成双成对的,如:火和火焰、金和银、铜和铁、木和石、饼和水、饼和酒、紫色布和细麻布等等;这是因为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表示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布表示真理。经上以同样的方式说,人们要用全部的心和全部的灵魂来爱神;神要在人里面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因为“心”论及爱之良善,“灵魂”论及来自良善的真理。也有些词是单独使用,不与其它任何词组合,因为它们与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有关。不过,这些和其它许多词只向天使和那些处于属世意义的同时,也处于属灵意义的人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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