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

31.然而,当知道,

31.然而,当知道,死后,人不再是属世人,而成了灵人。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和以前一模一样,毫无二致,以致他意识不到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以为仍在尘世。他还是以前的他,一样的身体,一样的容颜,一样的言谈和感觉,因为他享有一样的情感和思维,一样的意愿和理解力。但事实上,他不一样了,因为他是属灵的,是一个内在人。不过,这种区别对他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无法拿自己现在的状态和早先的状态,即属世的状态进行比较,他已脱去属世的状态,现处于属灵的状态。所以,我经常听这些人说,他们觉得自己仍在以前的世界。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再也看不到在世之人,只能见到离世,即死去的人。这是因为死去的人不是属世人,而是灵人(或实质人),而灵人(或实质人)看灵人(或实质人),如同世人(或物质人)看世人(或物质人)。然而,鉴于实质和物质之别,如同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之别,故世人和灵人无法看到彼此。在先者本身更纯粹,所以它不为本身更粗糙的在后者所见。在后者由于更粗糙,故也不为本身更纯粹的在先者所见。因此,世人看不见天使,天使也看不见世人。人死后就成为灵人(或实质人),因为灵人(或实质人)就隐藏在世人(或物质人)里面。后者如同衣服,或要被褪去的外壳。一旦这外壳被脱去,灵人(或实质人)就会显现出来,因而更纯粹,更内在,更完美。尽管灵人不为世人所见,但他完全是一个人,主复活后显现给门徒的事实清楚说明了这一点。祂显现又消失了,然而无论被看到还是未被看到,祂仍是那同一个人。门徒还说,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眼睛明亮了(路加福音24:31)。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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