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

31.然而,当知道,

31.然而,当知道,死后,人不再是属世人,而成了灵人。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和以前一模一样,毫无二致,以致他意识不到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以为仍在尘世。他还是以前的他,一样的身体,一样的容颜,一样的言谈和感觉,因为他享有一样的情感和思维,一样的意愿和理解力。但事实上,他不一样了,因为他是属灵的,是一个内在人。不过,这种区别对他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无法拿自己现在的状态和早先的状态,即属世的状态进行比较,他已脱去属世的状态,现处于属灵的状态。所以,我经常听这些人说,他们觉得自己仍在以前的世界。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再也看不到在世之人,只能见到离世,即死去的人。这是因为死去的人不是属世人,而是灵人(或实质人),而灵人(或实质人)看灵人(或实质人),如同世人(或物质人)看世人(或物质人)。然而,鉴于实质和物质之别,如同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之别,故世人和灵人无法看到彼此。在先者本身更纯粹,所以它不为本身更粗糙的在后者所见。在后者由于更粗糙,故也不为本身更纯粹的在先者所见。因此,世人看不见天使,天使也看不见世人。人死后就成为灵人(或实质人),因为灵人(或实质人)就隐藏在世人(或物质人)里面。后者如同衣服,或要被褪去的外壳。一旦这外壳被脱去,灵人(或实质人)就会显现出来,因而更纯粹,更内在,更完美。尽管灵人不为世人所见,但他完全是一个人,主复活后显现给门徒的事实清楚说明了这一点。祂显现又消失了,然而无论被看到还是未被看到,祂仍是那同一个人。门徒还说,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眼睛明亮了(路加福音24:31)。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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