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

31.然而,当知道,

31.然而,当知道,死后,人不再是属世人,而成了灵人。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和以前一模一样,毫无二致,以致他意识不到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以为仍在尘世。他还是以前的他,一样的身体,一样的容颜,一样的言谈和感觉,因为他享有一样的情感和思维,一样的意愿和理解力。但事实上,他不一样了,因为他是属灵的,是一个内在人。不过,这种区别对他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无法拿自己现在的状态和早先的状态,即属世的状态进行比较,他已脱去属世的状态,现处于属灵的状态。所以,我经常听这些人说,他们觉得自己仍在以前的世界。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再也看不到在世之人,只能见到离世,即死去的人。这是因为死去的人不是属世人,而是灵人(或实质人),而灵人(或实质人)看灵人(或实质人),如同世人(或物质人)看世人(或物质人)。然而,鉴于实质和物质之别,如同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之别,故世人和灵人无法看到彼此。在先者本身更纯粹,所以它不为本身更粗糙的在后者所见。在后者由于更粗糙,故也不为本身更纯粹的在先者所见。因此,世人看不见天使,天使也看不见世人。人死后就成为灵人(或实质人),因为灵人(或实质人)就隐藏在世人(或物质人)里面。后者如同衣服,或要被褪去的外壳。一旦这外壳被脱去,灵人(或实质人)就会显现出来,因而更纯粹,更内在,更完美。尽管灵人不为世人所见,但他完全是一个人,主复活后显现给门徒的事实清楚说明了这一点。祂显现又消失了,然而无论被看到还是未被看到,祂仍是那同一个人。门徒还说,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眼睛明亮了(路加福音24:31)。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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