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然而,当知道,死后,人不再是属世人,而成了灵人。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和以前一模一样,毫无二致,以致他意识不到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以为仍在尘世。他还是以前的他,一样的身体,一样的容颜,一样的言谈和感觉,因为他享有一样的情感和思维,一样的意愿和理解力。但事实上,他不一样了,因为他是属灵的,是一个内在人。不过,这种区别对他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无法拿自己现在的状态和早先的状态,即属世的状态进行比较,他已脱去属世的状态,现处于属灵的状态。所以,我经常听这些人说,他们觉得自己仍在以前的世界。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再也看不到在世之人,只能见到离世,即死去的人。这是因为死去的人不是属世人,而是灵人(或实质人),而灵人(或实质人)看灵人(或实质人),如同世人(或物质人)看世人(或物质人)。然而,鉴于实质和物质之别,如同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之别,故世人和灵人无法看到彼此。在先者本身更纯粹,所以它不为本身更粗糙的在后者所见。在后者由于更粗糙,故也不为本身更纯粹的在先者所见。因此,世人看不见天使,天使也看不见世人。人死后就成为灵人(或实质人),因为灵人(或实质人)就隐藏在世人(或物质人)里面。后者如同衣服,或要被褪去的外壳。一旦这外壳被脱去,灵人(或实质人)就会显现出来,因而更纯粹,更内在,更完美。尽管灵人不为世人所见,但他完全是一个人,主复活后显现给门徒的事实清楚说明了这一点。祂显现又消失了,然而无论被看到还是未被看到,祂仍是那同一个人。门徒还说,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眼睛明亮了(路加福音24:31)。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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