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揭秘启示录 #75

75.“在七个金灯台

75.“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表从主而来的所有启示临到那些属于祂教会的人。“人子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表示教会,教会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中(参看43, 66节)。之所以说主“行走”,是因为“行走”表示活着(167节),“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在,因而在全部中(44, 3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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