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656.上文已说明,在那些相信三个神,而口头上说相信一个神的人里面,仁与信的结合是什么样;即仁与信仅结合于外在属世人中。原因在于,这种人的心智专向三个神的观念,而口头坦承只有一个神。因此,如果其心智在那一瞬间进行口头诉说,那么它会阻止说出“一个神”,并脱口而出他正在思想的“三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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