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真实的基督教 #626

626.当今教会之信

626.当今教会之信,被认为是称义的唯一要求,和报应为一体;换句话说,在当今教会,信和报应构成一个整体,因为一个包含另一个,或各自相互交替进入对方,使之存在。因为若只提及信,不加上报应,信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声音;若只提及报应,不加上信,报应也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声音;但当二者一起提及时,结果就是清晰的表达,然而仍旧没有意义。为使觉知了解其中真实的含义,必须加上第三个,即基督的功德。这一切形成一个观念,即人能以某种理智发声。因为当今教会之信是,父神转嫁了圣子的公义,并派出圣灵带来它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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