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37:1-14),经上以加上筋、长上肉、包上皮,最后又有气息进入,从而活了的“枯骨”来描述人的重生。显然,这是重生的代表,因为在那里,经上说: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还用坟墓作比喻,因为经上说:
主耶和华必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到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及别处都表示教会。骸骨和坟墓代表重生,因为未重生者被称为死,重生者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则有属灵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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