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真实的基督教 #438

438.然而,没人能

438.然而,没人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力量从恶中洁净自己;不过,离开仿佛是人自己的能力和力量,这事也不能成就。如果这些能力和力量不好似人自己的,没人能与肉体及其欲望抗争,但这却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事实上,人甚至都不想与它们抗争,宁愿放纵自己的心智沉溺于各种邪恶,仅仅被世间为维护公义而确立的法律及其制裁所束缚。他的内在就象老虎、猎豹或毒蛇,这些动物根本不会反思它们所喜欢的残忍乐趣。这清楚表明,人既被赋予了超越动物的理性力量,就应该运用主所赐给他的能力和力量来抵制邪恶,这能力和力量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他自己的。这种“是他自己的”表象其实是主赐给每个人的天赋,为的是在他里面实现重生,归给,与祂自己结合,以及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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