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真实的基督教 #419

419.人若因良善而

419.人若因良善而爱良善,因真理而爱真理,那么他就是最爱邻舍的。因为他爱的是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对良善的爱和对真理的爱,也就是对邻舍的爱没有其他来源。对邻之爱就是这样通过属天的源头而形成的。说用(或服务)也好,说善也好,其实都是一回事;因此,履行服务就是行善,善行照着它们属于用的量与质而成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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