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325.在现今一般所用的教理问答中,这段经文被分为两条诫命:一个是第九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另一个是第十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由于这两条诫命合成了一个整体,并占了一节(出埃及记20:17和申命记5:21),所以我决定把它们放在一起论述。然而,这并非因为我愿意将它们合成一条诫命,我情愿按常规把它们分成两条,毕竟它们全都合在一起才能被称为“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和申命记4:13;10:4)。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