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真实的基督教 #234

234.圣言产生与主

234.圣言产生与主的结合,是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神圣真理本身和其中的神圣良善本身。该结合是由字义产生的,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如前所述(214-224节)。该结合并未向人显明,而是存在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中。字义产生与天堂天使的联结,是因为字义里面有一个属灵之义和一个属天之义。这些就是天使所拥有的意义;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拥有圣言的属灵之义,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则拥有圣言的属天之义。当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就通过圣言的属世之义被解开。这种解开是一瞬间的事,联结也因此瞬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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