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真实的基督教 #150

150.那些信主耶稣

150.那些信主耶稣基督的人就会接受这些属灵的恩惠(142节),因为祂自己就是救恩和永生。祂就是救恩,因为祂就是救主,这就是耶稣之名的含义;祂就是永生,因为祂在这些人里面,凡在祂里面的,都有永生。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永生”(约翰一书5:20)。既然祂是救恩和永生,那么可知,祂也是引向救恩和永生的一切方法或途径。因此,祂就是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恶中洁净,最终得救的全部。主在每个人里面赐下这些恩惠,确切地说,祂努力将它们给出去。当人预备好自己,并适合接受它们时,主就会赐下它们。预备并使自己变得适合的活动也出自主,不过,若这个人不以乐意的灵来接受它们,那么主也不能超越这种努力,以引入它们。然而,这种努力是永不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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