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4

SS74.属天天使的

SS74.属天天使的智慧超越属灵天使的智慧,几乎和属灵天使的智慧超越世人的智慧一样。原因在于,属天天使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天使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哪里有爱之良善,哪里同时就有智慧;但哪里有真理,哪里的智慧不会超过与它同在的爱之良善。这就是为何属天国度中的圣言写作方式不同于属灵国度中的圣言的;因为爱之良善是以属天国度的圣言来表达的,记号表示情感;而智慧之真理是以属灵国度的圣言来表达的,记号表示感知或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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