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1

SS111.由于没有

SS111.由于没有圣言,就没有对主的认识,因而没有拯救,所以当圣言在犹太民族当中被完全歪曲和玷污,因而几乎无效,甚至化为乌有时,主乐意从天而降,来到世间,应验圣言,由此使它重新完整并复原,再度将光明赋予地上的居民,正如主所说的: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那些坐在死荫之地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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