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7

307.⑾在举行婚礼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揭秘启示录 #577

577.“他致死的击

577.“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表示通过以下推理医治这教义的头,即: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一个善行,成全律法,因此就提供了另一种救赎方法来代替它,就是对基督的公义和功德的信仰,基督为人受苦,由此除去了律法的定罪。当受伤的头是指之前的东西(AR 576节)时,人们就会知道,这是对“受伤的头”的医治,并且也被应用了;因此,不需要进一步解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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