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7

307.⑾在举行婚礼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真实的基督教 #419

419.人若因良善而

419.人若因良善而爱良善,因真理而爱真理,那么他就是最爱邻舍的。因为他爱的是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对良善的爱和对真理的爱,也就是对邻舍的爱没有其他来源。对邻之爱就是这样通过属天的源头而形成的。说用(或服务)也好,说善也好,其实都是一回事;因此,履行服务就是行善,善行照着它们属于用的量与质而成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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